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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uft R (2013) 为什么侵犯权利是不尊重的行为?.亚里士多德学会会刊,113(2,第 2 部分),第 201-224 页。 https://doi.org/10.1111/j.1467-9264.2013.00352.x
摘要侵犯他人的权利是对该人的不尊重。这是因为违反对某人的义务是对某人的不尊重。我将这些称为“定向职责”;它们是权利的反面。本文的目的是考虑为什么直接义务和尊重是联系在一起的,并强调关于这种联系的一个谜题,这个谜题源于这样一个事实,即许多直接义务的合理性与它们是否为他们所欠的人做任何事情无关。
关键字权利;职责;尊重;个人主义
期刊亚里士多德学会会刊:第 113 卷,第 2 期,第 2 部分
状态 | 已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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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者 | 艺术与人文研究委员会和艺术与人文研究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31/07/2013 |
在线发布日期 | 24/10/2013 |
网址 | http://hdl.handle.net/1893/19326 |
发布商 | 亚里士多德学会的 Wiley-Blackwell |
ISSN | 1467-9264 |
eISSN | 1467-9264 |
人 (1)
哲学教授
项目 (2)
权利和义务方向 个人信息: –
超越人权的价值观制度化 个人信息: –